镇原县 “八字方针”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率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效能,镇原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在“用心”“快捷”“便民”“跟进”八字上做文章,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一是在案件受理前“用心”调解。在申请人首次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时及时与申请人交谈,“用心”沟通,第一时间联系被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讲解法律法规争取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在案件受理上做到“快捷”。在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时,当天进行立案,案件处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方便快捷。
三是在文书送达时做到“便民”。送达法律文书时将受理案件通知书或答辩通知书同开庭通知书一并送达,仲裁裁决决定书或调解书同仲裁建议书一并送达,减轻当事人路途费用负担。
四是在案件动态上及时“跟进”。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送达后,及时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联系,了解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到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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