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廷祯督查葫芦河流域内河长制推进及河道整治工作
12月12日,副市长、葫芦河市级河长杨廷祯带领市政府办、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华池县、合水县,对葫芦河流域内河长制推进及河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杨廷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与使命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河长制推进和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要全面排查“一河一策”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快推进乡镇、景区污水处理厂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确保按期投入运行。要加强县、乡、村级河长巡河力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保护河流。
杨廷祯强调,要将河长制与旅游、扶贫产业结合起来,通过打造水景观、发展水产业,助推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一批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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