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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建民在四届市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努力提升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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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东报 作者:李彬 安志鹏 发布时间:2017-02-11 1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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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中国共产党庆阳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庆阳宾馆会议礼堂召开,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2017年工作任务。市委书记贠建民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不懈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提升从严管党治党的整体水平,为推动庆阳老区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贾屹冬到会指导。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建镇,市政协主席李银,市委副书记周普生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家领导,庆阳军分区司令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焦石主持会议,并代表四届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提高政治站位 忠诚担当尽责 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的工作报告。

  贠建民指出,去年以来,市委着眼创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严查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得到坚决查处,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得到严格落实,深化纪检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得到切实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形成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立足更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锲而不舍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贠建民强调,2017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小康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必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要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核心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注重从源头上抓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传统,培养良好家风,带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尚。要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中、省纪委转办和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执法司法、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要盯紧跟牢,不留死角;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要重拳出击、专项整治,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切实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既要追究违纪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干净担当、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贠建民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观念,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务实方法举措,不断提高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要始终坚持抓常与抓长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以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和“不想腐”的思想自觉。要始终坚持抓深与抓细相结合,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贪腐线索,在巡视巡察中搜寻违规痕迹,在述纪述廉述作风中捕捉问题苗头,及时纠偏治错、谈话提醒。要始终坚持抓严与抓实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 “3783”主体责任体系拿出监督执纪的严厉措施,按照“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层层交实责任、压实担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管党治党;各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实业务工作,更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健康成长。

  会议通过了市纪委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庆阳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市纪委委员,市委、市政府协调纪检监察工作的副秘书长,各县委书记、县(区)长,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各委办,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协各委办,各群众团体、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中央、省属驻庆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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