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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2024年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防汛责任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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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水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12 1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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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黄河防总<黄土高原淤地坝汛前检查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淤地坝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乡、村各级确定了全市477座中型以上淤地坝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淤地坝工程安全运行监管巡查职责,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度汛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度汛。

监督电话:0934-8215359

附件: 甘肃省庆阳市2024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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