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88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庆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要求,市水土保持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2023年度县(区)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华池县95.86分、镇原县95.63分、庆城县95.38分、正宁县91.98分、环县91.92分、宁县91.45分、西峰区90.53分、合水县90.36分。
庆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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