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建档困难职工生活、特困、大病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生活、特困、大病救助的方兴华等13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生活救助
方兴华,男,55岁,原庆阳地区安装公司。
朱 涛,男,60岁,原庆阳地区商贸中心。
王红梅,女,51岁,原庆阳地区地毯厂。
特困救助
贺 巍,男,51岁,原庆阳地区外贸公司。
张文忠,男,50岁,原庆阳地区运输公司。
郑文娟,女,46岁,原庆阳地区纺纱厂。
田文轩,男,57岁,原庆阳地区纺纱厂。
大病救助
吕 军,男,49岁,原庆阳地区彭阳春酒厂。
岳进峰,男,51岁,原庆阳地区建筑公司。
贾 鑫,男,55岁,原庆阳地区运输公司。
周探玺,女,57岁,原工商银行庆阳分行。
狄建军,男,59岁,原庆阳地区物资局。
豆 洁,女,56岁,原庆阳地区针织厂。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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