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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大病救助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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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7-10 09: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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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李晓鹏等6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大病救助:

李晓鹏,男,27岁,庆阳陇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耿 洁,女,50岁,庆阳职业技术学院职工。

李天宸,男,53岁,市公共交通集团职工。

朱建明,男,51岁,市人大常委会职工。

袁艳丽,女,40岁,市财政局职工。

岳延霞,女,48岁,庆阳宾馆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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