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第二次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王海峰等7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大病救助
王海峰,男,56岁,市林草局职工。
王小明,男,50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董自峰,男,57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邱馨,女,45岁,市供排水公司职工。
赵祎群,男,54岁,市公安局戒毒所职工。
马杰,男,55岁,中国石油庆阳分公司职工。
临时救助
赵彦民,男,48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蒿咀铺林场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系人:张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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