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2/5/23 17:39:10

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第二次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对象的公示

  • |
  • |
来源:庆阳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12-22 16:10:25
分享到: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王海峰等7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大病救助

王海峰,男,56岁,市林草局职工。

王小明,男,50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董自峰,男,57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邱馨,女,45岁,市供排水公司职工。

赵祎群,男,54岁,市公安局戒毒所职工。

马杰,男,55岁,中国石油庆阳分公司职工。

临时救助

赵彦民,男,48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蒿咀铺林场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系人:张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0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