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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仲裁委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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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仲裁委员会 作者:张康 发布时间:2018-08-24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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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习近平总书记说:“要依法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仲裁服务民生,就是要化民怨、解民忧、排民难,就是要通过“调裁结合”的工作模式,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纠纷处置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

  近日,庆阳仲裁委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涉农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后,终于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真正的为老百姓排了忧解了难,切实的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仲裁调解助维权

  在我市某县的一个乡镇上,有42户村民集体把大约300亩的土地租给了某医药公司种植草药,并约定了土地租赁租金。但是该医药公司的老板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入不敷出,迟迟没钱支付村民们的土地租金,后来这家医药公司的老板干脆把公司转手卖给了另一家医药公司,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公司之前所有的债务及收益由原公司承担及享有。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几年,村民们也是多次找到原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催要租金,该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村民们的土地租金。万般无奈之下,村民们通过村委会协调不成后,又上访到乡政府寻求解决问题。乡政府领导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亲自带着几个村民代表找到了庆阳仲裁委员会。本会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本会调解中心介入调解。

  庆阳仲裁委调解中心在审核了相关文件之后受理了本案,并积极安排调解,找到了原医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也找到了转卖后的公司负责人,把三方约到了一起,现场组织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了限期履行所欠租金的调解协议,为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赢得了当地政府和村民的一致赞许。

  仲裁调解的优势

  庆阳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将调解的便捷、灵活、民间等特点与仲裁裁决终局性、约束力相结合,通过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赋予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中心处理纠纷有利于迅速定纷止争,减少当事人讼累和成本,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既可为政府分忧,又可为庆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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