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实现信访事项的及时有效解决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最终目的。近日,庆阳市信访局下发通知,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市交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全力推动信访事项有力有效解决。
一是建立报告报批制度。各县(区)、各部门每月对国家和省、市交办信访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呈报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突发信访问题、涉众群体性上访、国家省上交办信访事项、媒体关注程度高的信访事项,必须做到随时报告。同时,根据信访事项类型,每月向县(区)、部门分管领导至少呈报一次分管领域的信访问题。
二是逐级落实领导包案。对国家和省、市交办信访事项,全部通过信访信息系统予以交办,并逐级落实包案领导。包案领导作为信访事项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出征、安排部署,认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处理方案,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按期办结、信访人息诉罢访。
三是加强指导提高质量。市上交办信访事项时,直接交办至责任单位,同时抄送相关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和市直部门。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必须确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市直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工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组”的要求,确定包案领导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包调查、包化解、包落实、包稳控。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市直相关部门必须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结果合法合规、处理意见落实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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