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完成
2017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这条主线,各项工作按照2017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既定目标稳步推进,全面完成。
一是精心谋划,积极安排部署。年初,市所召开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会上安排了2017年工作,与县区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相继都召开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工作。通过层层安排部署,签订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靠实了责任。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市举办培训班32期,累计培训检疫、执法等人员2000多人(次)。开展宣传21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加强检疫出证人员管理,认真执行《甘肃省检疫出证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严把检疫出证人员出入关,及时组织全市符合增补条件的检疫出证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拟出证人员上报省所备案,及时上报注销退休、调离等检疫出证人员的资格。11月份,市所对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相对滞后的县进行了工作约谈。紧紧围绕职能工作,开展了以“规范执法,廉洁工作,文明服务”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全市589名官方兽医(355名检疫人员)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动物检疫,确保肉品安全。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顺利开展了检疫监管工作。按照检疫“五到位”的要求,规范产地检疫行为,全市产地检疫各类动物1691.475万头(只)。督促县区落实“五不得”要求,要求检疫出证人员严把“五关”,规范检疫屠宰,全市屠宰检疫各类动物1605.3473万头(只)。检出的病害动物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检疫证章标识管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发放”的原则,全市严格执行专人、专库(柜)、专帐管理,做到领取、发放、回收、销毁有登记记录,全年无“隔山出证”、违法买卖、转让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行为发生。督促养殖者做到凡调入必审批,凡落地必报告,全市办理跨省调运种用动物、种蛋检疫审批3起。按照省所制定的《甘肃省跨省调入动物落地监管工作制度》要求,开展跨省调入动物落地监管489批次共134.4523万头(只)畜禽。
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健康养殖。按照《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统计工作,并编印成册。按照上级要求的监督检查频次,将整治与引导、整治与规范并举,进行了养殖、屠宰、诊疗等环节监督检查。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重视违法情节与罚款值相匹配,切实做到教育和处罚并重,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9起。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指导和业务管理,督促全市各公路检查站坚持24小值班制度,保障了公路检查站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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