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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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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彭欣 发布时间:2018-01-16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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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2018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妥善解决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行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庆阳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源头治理,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先后在对全市交通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安排部署了全市交通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项目法人要尽快组织开展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自查工作,及时掌握建设工程总体进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动态信息,对可能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协调各相关单位予以解决。要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协调解决,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及时、足额领取工资。项目法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法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项目法人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法人依法承担清偿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针对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支付。

  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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