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信访局严格落实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庆阳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政治觉悟高、工作劲头足、工作作风实,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条款内容,特别是每次讨论研究干部工作时,都要自觉重温学习《条例》内容,切实做到按规定程序推荐和选拔任用干部。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先后组织学习《条例》、《关于学习贯彻中组部推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4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6次。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学习,干部职工普遍熟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具体要求和程序,为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干部监督管理规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5月份,推荐1名副科级干部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8月份,将1名正科级军队转业干部明确为主任科员。干部推荐选拔任用过程中,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情况,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
三是加大力度,注重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荐干部坚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考核谈话坚持每人必谈,班子成员间广泛进行沟通交流,会议讨论后及时进行任前公示,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事前监督,通过按程序和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有效地防止了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了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推动了信访工作科学发展。同时,严格管理和控制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因私证件统一收缴市委组织部和单位人事秘书科统一保管。认真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的落实,按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市委组织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加大对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力度。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进行逐项报告,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全面落实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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