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严格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监管事权划分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重点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权则一致,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原则,明确了市、县(区)、乡(镇)各自的监管责任。制定了详细的监管计划,明确了风险等级、监管内容、监管频次和监管人员。市局对18户婴幼儿乳粉、乳制品、白酒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58家药械高风险企业直接参与监管,确定专门监管人员,每季度检查1次,目前已检查4次。对食品流通企业、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随机抽查,每县抽查不少于2户,对“三小”食品经营单位抽查不少于总数的5%。对检查中发现的866条风险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立案查处8起,罚款48.7万元。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检查的结果全部在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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