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近日,庆阳市出台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二条,对绿线的规划、界定、保护、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规划控制区内的5类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现有和规划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用地的附属绿地;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绿地。《办法》同时规定,城市绿线的审批和调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经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庆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方面空白,标志着庆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迈向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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