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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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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作者: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7-10-31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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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措并举,先后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一、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支队从抓宣传教育形式入手,以形式的多样化强化宣传的社会效应。一是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到县区乡镇,以农村乡镇赶集为主要宣传阵地,在集市人流量大的区域,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重点普及基本的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以及事故处理、车辆登记、驾驶证办理等相关规定及办理程序。

  二、宣传教育内容通俗化。支队从抓宣传教育对象入手,针对广大农民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意识低下,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内容上力求通俗化、浅显化、亲情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突出家庭团圆主题,让广大农村群众对宣传教育看得懂、乐意看,能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针对学生,支队结合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认知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选择一些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学生如何安全乘车、如何安全行路、如何应对突发交通事故、如何加强自我安全防范等。另一方面,向师生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在校园摆放了宣传展板,并与广大师生互动,为他们答疑释惑,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了交通安全知识。

  三、宣传对象普遍化。在交通参与者中,机动车驾驶人、学生、农民、城镇居民是四个主要群体,提高这四个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学生的教育,依靠教育部门和学校,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教育,依托学校教育使中小学生都能掌握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对驾驶人通过口头教育和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增强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使遵纪守法成为每一个驾驶人的自觉行动,并通过驾驶人的行为影响和带动乘客与其他群众,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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