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10月10日下午,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于广雅同志主持。副支队长谈润祥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支部书记于广雅同志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体党员就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心得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就认真贯彻此次学习的有关精神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二是认真组织深学细研,全面深入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摆布,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三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全体党员凝心聚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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