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今日启动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落实,我市定于2017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受理、审核工作。
原市直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甘肃省就业创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申请者本人甘肃银行卡、地税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所辖社区、街道办事处申报,经审查后上报市人社局(人才大厦302室)。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2/3计算。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灵活就业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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