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建局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近期,庆阳市住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实现了预期,特别是通过组织实施目录清单、审核标准制定,为精细化完善《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实现与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工作无缝对接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整体工作正在按照既定步骤组织实施,进展顺利。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市住建局紧盯时限,立即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订印发了《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庆建发〔2017〕220号),明确了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并于5月13日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备案。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成立了市住建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同时,设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执法监察科,由执法监察科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完善机制,明确要求。紧密结合住建部门机构设置实际,积极解决困难,研究确立了“局长办公会审核、局务会议决定”的审核机制,明确要求各局属单位、职能科室凡未经局长办公会进行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重大涉法事项,一律不得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并作出决定。同时,将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纳入了全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责任考核范畴。
(四)细化标准,分类审核。制定印发《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审核标准的通知》(庆建发〔2017〕270号),细化明确了目录、清单和审核标准,并于6月8日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了上报,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目前,市住建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处罚事项20类115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
(五)认真实施,跟进评估。采取灵活方式,积极向省住建厅、局属单位、机关科室、法律顾问以及服务对象收集意见、建议和对于试点工作的评价,边实施、边自查,边分析问题原因、边研究讨论对策,认真开展了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市住建局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审核清理200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或由市住建局本级印发、转发的规范性文件7个(其中,需要废止2个,需要延期1个,需要保留1个,需要修改3个)。截至目前,未发生新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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