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管办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开展
评标(评审)专家书面提醒、约谈提醒工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专家现场评标(评审)行为,严肃评审纪律,保障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开展,市公管办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庆公管办发〔2021〕2号),对信用评价扣分累计达30 分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提醒,对信用评价扣分累计达40 分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约谈,截止10月31日,共书面提醒专家12人次,约谈专家4人次。
一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扎实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交易科室开标现场工作人员作为信用评价工作的第一见证人,如实记录评标(评审)专家现场不良行为,与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监察科室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形成《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记录表》。技术信息科通过专家库管理系统,对作出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记录、汇总,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评审过程管理,规范评标专家现场行为。依托见证系统和智慧监管系统,试运行评标专家定位系统,实现评标过程中专家异常行为实时预警,行为轨迹动态留痕、可查可溯,进一步约束专家现场评标评审行为,保障评标评审过程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效。按照“一评委一提醒一记录一存档”的方式,对达到相应扣分值的评标(评审)专家采取书面提醒、约谈提醒、告知行政监督部门等处理措施,督促专家切实规范评标(评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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