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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反馈问题 力促生态焕新
庆阳市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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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赵国栋 杨珊珊 发布时间:2024-11-26 0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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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经梳理涉及庆阳市生态环境问题12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紧盯问题线索、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抓促改。市委、市政府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由市级领导包抓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及时督导跟进,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环委会等会议10余次,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庆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安排,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轮减少、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紧盯问题精准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安排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对涉及庆阳市的12个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梳理,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先后9次组织县区、部门和企业讨论修改,4次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审核,力求做到目标明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改时限为2024年10月底前的7起输油管线破裂事故泄漏原油污染环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未按期完成3个问题,市环委办及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对以上3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核并出具了复核意见,目前正在按程序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

三是强化机制督导改。针对督察整改难点问题,市环委办建立完善“督查、调度、通报”督查调度跟踪督办机制,每月清单化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调度情况严格审核,掌握进展,对整改滞后或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动态通报,压实责任,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积极督促相关市级督导单位发挥监督帮扶作用,加强实地分析指导,有效提供政策、技术支撑,着力破解难点堵点问题,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299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按程序申请省级督导单位验收销号,剩余9个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交办的13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26件,剩余11件正在积极办理。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9个,剩余7个正在按时序推进,交办的433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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