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督察局督查庆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0月10日至12日,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督察局副局长吴旭东一行督查庆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保督察专员朱治军一同督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察看、现场问询、调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督查了华池县、庆城县、西峰区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力、7起输油管线破裂事故泄露原油污染环境等整改期限临近问题整改和庆城县欣圣树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臭味扰民、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不达标等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督查组强调,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自觉扛起党政整改政治责任,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整改期限临近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未办结的群众举报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不悬空、措施全到位、目标全实现,按质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靶向施治“治已病”,又举一反三“防未病”,全面摸排整改同类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难题、堵塞一批漏洞。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把握好工作节奏,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导向,切实提升服务品质,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督察整改成效带来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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