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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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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汪永才 发布时间:2017-01-11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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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联勤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路局、甘肃省庆阳公路管理局、庆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庆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运管局、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加强路面治超执法力度。在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公路货运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以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认定。二是强化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联合执法。重点针对短途非法超限运输砂石材料、煤炭、矿石等车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开展跨区域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联合整治。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本辖区农村公路和地方管辖公路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整治,加大路面巡查及公路限高、限宽装置的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地方公路。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30号)将求,依托建成运行的超限检测站点,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全力推进路警驻站(每站派驻两名以上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发展。四是强化货物源头监管。由各县(区)运管局牵头,会同工商、质监、国土、安监部门,加强本辖区矿山、煤炭、水泥建材、物流场站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2017年1月底向社会公布;各县(区)运管局将根据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逐步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并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源头企业安全生产和治超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治超义务,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五是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六是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庆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精神和有关将求,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按照治超工作将求,开展高速公路劝返工作,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七是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公路限宽限高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同时,将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重点农村公路路面巡查,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绕行农村公路。八是开展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治超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庆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将加强与相邻省、市、区的衔接沟通,积极开展区域联动治超工作,认真落实治超信息抄告工作,将违法行为及时抄告相关省区和部门,有效遏制跨省区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九是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市公路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庆阳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公路及各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驳载、绕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将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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