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庆阳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 |
  • |
来源:庆阳市林草局 作者:林长办 宋一诚 发布时间:2023-12-14 15:27:27
分享到:

近日,庆阳市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令》签发,总林长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和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新理念抓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

总林长指出,要完善林长制体系建设。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构,下达任务清单,落实配套制度。

要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和防灭火职责,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督查,加大禁牧力度,尤其是项目区新造林和种草地管护。完善防灭火应急预案,细化防火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机制,抓好松材线虫病、草原鼠兔害、有害外来生物入侵等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总林长强调,要强化林长巡林履职。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庆阳市林长制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巡林职责,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各级林长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国土绿化职责,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科学划定生态用地。纵深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高质量实施“三北”项目建设、防沙治沙、国家储备林、草原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着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项目,有效提升森林质量。加快发展特色林草产业,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推动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