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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两病”门诊保障政策进一步“加码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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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高于婷 发布时间:2023-11-03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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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近期,庆阳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全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有效拓展医保便民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医疗保障需求。

此次“两病”待遇保障政策优化调整进行了“三统一”,即统一支付限额、统一报销比例、统一认定机构。统一确定全市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同时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800元、1200元,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年度限额内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并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到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医疗机构,并实行“一站式”受理,及时办理。

同时,还进一步优化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经办管理流程,推进“两病”认定备案服务下沉,畅通多种认定渠道,纳入当月即可按政策标准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患者在已开通“两病”门诊备案权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患者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诊为“两病”但不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持诊断证明或病历等证明材料就近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或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常态化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期将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人员中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按规定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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