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

  • |
  • |
来源:庆阳市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14:41:20
分享到:

按照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林草发〔2023〕23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2482.2万元。

主要涉及退化草原修复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草原监测监管、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四个方面。其中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的主要为5县,分别为镇原县400万元、庆城县400万元、华池县300万元、宁县600万元、环县450万元;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涉及6县(市、区),分别为鼠害防治市级30万元、西峰区15万元、镇原县60万元、正宁县10万元、宁县20万元、合水县15万元,虫害防治市级30万元、镇原县15万元、环县30万元;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涉及8县(市),市级20万元、镇原县2.4万元、庆城县、合水县和环县均为0.4万元、正宁县、华池县和宁县均为1.2万元;草原监测监管经费80万元。

全市退化草原治理面积为10.5万亩,鼠害防治面积30万亩、虫害防治面积15万亩、草原监测样地149个、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样地18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