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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应急局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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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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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结合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安排,近日,庆阳市应急局从职责职能实际出发,制定出台《庆阳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应急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4条措施》,持续优化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提高群众办事效率。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对不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简单变更事项(除煤矿外),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同时,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书届满前3个月,向企业进行延期、换证提醒提示,避免因证书过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实行执法检查照单实施,细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表,推行照单检查、标准执法、依法处罚,防止执法任性。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程留痕,并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逐项解释告知企业。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逐步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提升执法效率,缩短在企业驻留时长。 

包容审慎监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实施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罚,执法检查前严格履行执法告知制度,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自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处罚。执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执法“两轻一免”措施,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应急管理“两轻一免”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强化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安全发展。强化网上巡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逐步提升非现场执法比重,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干扰。强化精准化安全服务,将执法检查关口前移,对发现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要求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指导企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整改过程中的督导督办,力求达到精准发力,真正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咨询专家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和“师带徒”培训,以“专家+服务+执法”技术支撑模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服务。

畅通沟通渠道,促进政企良性互动。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反映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政企联动会商,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突出事前预先研判、事中跟踪落实和事后总结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调度和指导,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政策法规公布解读,通过网络发布、印发宣传品、执法现场解说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发布、解读涉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提升受众面和知晓率,推动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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