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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网民反映农村宅基地审批有关问题
来信人 石** 来信日期 2026-04-02
信件索引号 20260011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鄢旗坳村的村民,2023年我已结婚与父母兄弟同住在父亲建造的住房里面,由于我已结婚并计划生子,急需另择宅基地建房解决居住问题,目前居住十分困难,本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于2025年6月19日已完成村委审批并已向彭原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到现今已经有一年之久,迟迟得不到审批通过,期盼领导能帮助我解决一下住房问题。
       谢谢。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6-04-1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宅基地审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系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鄢旗坳村村民,2023年结婚后与父母、兄弟共同居住,因家庭人口增加、居住空间不足,确有分户新建住房的实际需求,且您已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村级初审及公示程序,后续向彭原自然资源所提交宅基地自建房申请,相关申请流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前期工作要求。

关于审批未通过问题,经核实,您所选宅基地地块属于一般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该地块土地性质转变审批权限归属省级人民政府,需逐级上报完成土地性质调整后,方可办理后续宅基地审批及建房手续。自您提交申请以来,镇政府始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已安排专人对接区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完善农用地转用前期资料上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加快审批流程上报进度。但因省级耕地转用审批涉及层级多、流程严谨、审核严格,整体办理周期较长,导致您的宅基地审批暂未完成,由此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下一步,镇政府将持续紧盯该事项审批进度,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快资料完善、流程上报等工作,全力推动耕地转用审批事宜尽快落地。同时,也请您理解并配合耕地转用审批相关法定流程,耐心等待审批结果。若后续有相关审批进展,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于您。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前往彭原镇自然资源所现场咨询,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对我镇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与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