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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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网民咨询异地工作、异地户口、异地缴存公积金是否可以在西峰区公积金贷款买房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4-07-26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298 | ||
信件内容 |
本人单身未婚,名下无房无贷,现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均在西安市,根据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24最新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25倍”;“异地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房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办理商转公等方面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再提供本地联系人”。 经7.26咨询09348683003被告知工作地、户口所在地或缴存地需有其一在庆阳,此答复与上述第二条政策相悖,现想请问我到底是否可以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贷款且不受工作地、户口所在地等其他因素限制在西峰区购买商品房?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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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甘肃省庆阳市信访局 | 回复日期 | 2024-08-0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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