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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在北京就医后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石** 来信日期 2024-02-26
信件索引号 202400065
信件内容

请问在北京协和医院看完病之后,没有住院,门诊费用和药品费用能不能报销,宁县当地说没有住院,没有相关慢性病不给报销,请问是这样吗?如果能,该怎么报。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3-1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 2024年2月27日,您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关于门诊药费条据报销若干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符合以下几种形式门诊药费条据可以报销;

1、符合52种门诊慢性病药费条据(必须公立医院条据),

2、门诊急诊费用。

3、参保人员在异地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时,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需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4、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使用谈判药品时,办理 “双通道” 管理的谈判药品备案手续后,可在指定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暂不支持直接结算的,就医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零星结算报销。

感谢您留言咨询,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办公电话0934-6625332咨询,或者登录“甘肃医保”小程序帮您解决!

庆阳宁县医疗保险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