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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网民反映关于房产证办理的问题
来信人 同** 来信日期 2022-06-28
信件索引号 20220044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庆阳市工会家属楼的一名住户。庆阳市总工会商住楼位于西峰区安定东路18号(庆阳市东方红小学对面),6层砖混结构,3个单元,一梯两户,一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 4860 平方米。该幢商住楼于2007年开工建设,于2009年竣工后住户陆续装修入住。现已居住12年,至今未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021年以来,市、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住户坚决拥护和支持这一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

现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办理该幢住宅楼不动产权证书,解决广大住户急切盼望的问题。不胜感激!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日期 2022-07-1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房产证办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庆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庆阳市总工会商住1、2号楼位于安定东路南侧,由庆阳市总工会建设出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现庆阳市总工会因登记材料不齐全至今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致使同星所在的小区业主现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西峰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办公室承担西峰城区办证工作主体责任,统一协调调度市区两级部门办证工作,现工作办公室正在全力督促庆阳市总工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完成后,即可为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