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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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流动人口新农合门诊报销问题后续咨询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9-12-24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994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 我今年6月份在互动平台上咨询流动人口新农合门诊报销事宜,答复如下: “最近,我局正在抓紧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方案,新的信息系统建设也在推进当中,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将很快成为一个统筹区,统收统支,统一管理,门诊费用即可实现跨区域异地直报。” 半年过去了,不知进展如何了?2020年能否实现门诊费用即可实现跨区域异地直报? 同时,对于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异地城乡居民,本人愿意的,如何参加居住地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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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19-12-2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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