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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5〕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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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8-12-11 09:34:0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部、省属驻庆各单位:

       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特别是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运行,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为缓解职工住房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归集管理中财政对等补贴到位不及时、少数单位无故停缴或私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推进职工住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条例》,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根本上解决广大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途径。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既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又为职工积累了一笔可支配的购房资金,将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使”以个人为主、政府为辅”解决住房问题的思路从设想变为现实,对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着积极而又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把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职工利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主要工作,高度重视,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有序向前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到实处

       国务院颁布的《条例》是保证住房公积金落实的重要法规,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并按照甘政发〔1998〕72号文件规定:”全省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7%”的要求落实。部分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基数,但不能超过上年月工资基数的3倍。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未按时缴存的单位及时催缴。保证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缴存,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缴存率。凡财政对等补贴一次到位有困难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分期分批将对等补贴落实到位。部、省驻庆单位要按照《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自觉地按时、足额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不得拖延不缴或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改制企业和未改制企业以及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都要按照《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照《条例》规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对既不缴交住房公积金,又不办理缓交手续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利,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及时拨付、归集,严禁拖欠、挪用。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提高资金运行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职工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推行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促进住房建设,使职工得到实惠。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发给在职职工个人住房工资的一部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既是单位的义务,又是职工应享受的权利。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送政策上门,耐心解答职工关心的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了有效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市政府将逐步把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列入县(区)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年终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进行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同级人大报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把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落到实处。考核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已建住房公积金人数/应建住房公积金人数×100%);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实交住房公积金人数(含已批准办理缓交封存人数)/已建住房公积金人数×100%];三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上年月平均工资的7%)。并同时依据上述指标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重视、支持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认真解决具体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衔接协调,依法依规严格归集管理,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顺利向前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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