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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结息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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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4 15:55:25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每年6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202563012:00718:00暂停办理公积金线上、线下所有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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