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讲文明、树新风、共创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在行动>详细内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专项推进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通报

  • |
  • |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1 10:53:00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掌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各专项推进组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市创建办、市文明办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近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9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西峰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动员大会精神,并于3月29日召开了西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管理工作推进会,成立了10个专项工作组,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市上9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分别成立了创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不同形式及时传达动员大会精神,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有序有效推进工作。 

  二是及时分解工作责任西峰区先后召开各类创城工作专题会议7次,印发了《西峰区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峰城区市容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将创城工作主要任务逐层逐级分解到区直各部门、乡镇、街办、社区。各推进组都分别制定下发了各自《推进方案》;市委办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细化责任,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市委政法委将创城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与各责任单位及时签订责任书;市工商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会,进一步细化了创城目标责任,明确了创城工作各项任务。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警队结合各自职能,层层分解责任,明确措施要求 

  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市文明办衔接西峰区和有关部门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型宣传牌40多面;陇东报、庆阳电视台利用各自创城工作栏目,先后发表评论员文章6篇,刊登宣传报道113篇,图片160多张,播出节目109期,时长350多分钟;西峰区先后制作大型户外宣传牌48处,刊发各类稿件200余篇,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12期,西峰网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8条(次)。市区电视台和陇东报社均开设了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累计曝光不文明事件200多(件)起,不文明行为人100多人(次);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通过印发信息简报,及时通报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扩大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是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工商部门重点对陇东建材市场、西郊蔬菜批发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了规范,先后整治市场内店外经营100多家,受理消费者投诉600多件,调处率98%;交警部门对部分损坏的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线进行修补施划,开展了交通违章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礼让斑马线”活动,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城管部门围绕“除脏、治乱、疏堵、禁违、纠差”五大工作重点,规范流动摊贩4500余人次,沿街门店占道经营2300余户,行政处罚18万余元环保部门“蓝天保卫战”为抓手,开展环境治理专项整治8次,查办案件16起,行政处罚71.43万元;住建部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园林绿化补植、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并在3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市区直中小学校开展了创城氛围营造、创建文明城市进校园进课堂、“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拥堵、车辆乱停放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是督查问效持续跟进。市创建办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和西峰区开展了创城宣传氛围营造工作督查和创建文明城市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先后下发督查通报5期,专项工作督办函3件;西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先后开展了城市管理、氛围营造、文明交通、市民教育等重点工作督查,下发工作督办函43件,各类通报23期,督查通报15期;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等牵头单位也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督查工作,并联合媒体对创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曝光,对媒体曝光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协调解决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督查没有落到实处。各专项推进组牵头单位虽然分别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对各责任单位创城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牵头单位仍然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督查落实、跟踪问效没有跟进,致使一些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各自承担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抓的不紧,进展很不平衡。 

  二是主要创建任务把握不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创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领会不透彻,认为创建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对需要做的工作和承担的任务理解不够、把握不准,没有真正把各项创建任务有效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没有严格按照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确定的任务指标和《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抓落实,没有做到对标创建、精准创建,重点工作进展不平衡、完成质量不高、特色亮点不多。 

  三是创建氛围不够浓厚。首先,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学校、医院、企业、团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口号的宣传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形成全民创建的氛围和气息。其次,已做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画面比较单调,质量不高,基本都是喷绘画面,没有融入城市人文景观和市民生活,缺乏长久性、高档次的公益广告宣传。 

  四是一些曝光问题整治不及时、跟踪问效没跟上。一些单位对于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能及时进行对接、主动承担责任、跟踪督促整改。个别单位对曝光的问题甚至不予理睬,既不能主动认领任务及时进行整改,也不向有关部门和媒体反馈具体情况,导致曝光和反映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层级督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综合督查、市创建办专项督查、各协调推进组重点督查、西峰区常态督查四级联动督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特别是西峰区和各专项工作推进组牵头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表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加大督查频次,力促任务落实。同时要准确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滞后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区创建办要全力抓好日常督查和督促工作,以确保各项任务按进度推进落实;市创建办要联合各推进组,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协调督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西峰区要继续履行好创建主体责任,市直各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创城职责任务,紧紧围绕《全市2018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明确时限要求,靠实主体责任,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进一步聚焦测评标准,坚持对标创建、精准创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综合施策,重点突破,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要进一步推进创建氛围营造全覆盖。西峰区要建立公益广告宣传长效机制,把公益广告作为城市人文景观建设和文明形象塑造的主要内容,合理规划宣传区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重点在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层次和质量上下功夫,并按照要求增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内容。要突出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影剧院、社区、车站等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部位,再规划建设一批内容规范、样式美观、档次较高的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和景观小品,要重点建成周祖广场、和谐广场等2个主题广场,东湖公园、南湖公园等2个主题公园,健康、健身等一批主题游园真正让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驻峰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小区都要在单位院落内外和办公楼宇周围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和谐的,固定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创城工作主题口号宣传牌、提示牌、温馨牌,宣传长廊及景观小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公共文化、生态景观、便民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弥补城市硬件建设方面的短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抓紧实施城市停车场、公共厕所、广场游园等便民设施建设工程,争取8月底前完成文化场馆、商场、超市、学校、医疗等公共建筑和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等重点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9月底建成3个主要十字路口过街天桥。同时要加快推进市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的升级达标建设,做好对外免费开放工作。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重点建成一批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市场、示范商场、示范窗口、示范景区、示范车站,树立样板,打造品牌,通过典型引领,带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推进 

  五要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效融入到各部门中心工作和市民日常生活中,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市民道德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要发挥社区市民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社区综合文化站、图书阅览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志愿服务工作站等活动阵地建设,在6月底前打造3-5个创建工作“示范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并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志愿服务注册培训、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机制,广泛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环卫工、司机、保安、服务员等从业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对市民闯红灯、翻越护栏、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要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挥好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阵地、主课堂作用,6月底前,在市、区中小学校各打造3-5所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学校” 

  六要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督查发现和媒体曝光问题的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及时抓好整改。特别是对市民“随手拍”举报反映的各类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主动认领任务,安排专人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并及时向市、区创建办反馈整改情况。要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于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要协调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于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跟踪问效,对推卸责任、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