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讲文明、树新风、共创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在行动>详细内容

华池县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做好信用体系建设

  • |
  • |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21:59:00 浏览次数:

  为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近年来,华池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行业监管的有益补充和优化农业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立信、护信、守信建设,着力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信用监管机制和规范化法治化的信用体系,助力农业农村发展。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信用素质。把“守法诚信”宣传与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等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执法服务+技术指导+产品展示+法律宣传”的方式,在重点乡镇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种植示范点开展现场咨询、培训和技术服务,向农资经营人员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农资经营人员守法诚信经营,不断营造“知法、守法、知信、守信”的良好氛围。目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次,培训人员588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12800多份(册),悬挂宣传横幅4条,展示宣传展牌2块。  

  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在春季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关键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全年粮食生产贡献执法保障。与各农资经营门店签订、张贴《农资质量承诺书》128份,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农药电子台账等安全管理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共巡回检查农资经营门店68家、农机合作社20家、兽药销售门店12家、规模养殖场20家,果蔬生产基地6家。发现未按规定经营农药、兽药和无特许经营许可经营等涉农违法案件6起,办结5期,罚款4578元,移交法院1期。

  完善农资信用管理制度,为“立信”夯实制度基础。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质量安全两大领域,制定实施《华池县农业农村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和《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坚持信用体系建设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信息,全县有122个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目前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497份,纸质承诺达标合格证718份。

  注重信息归集,充实信用数据。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是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行政职能,认真梳理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清单,重点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单位信用等级、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列入信用信息归集清单,及时向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各类信息,在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信用办确定的报送规范进行报送,确保了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与准确性,我单位累计报送合同履约127条、行政许可945条、行政处罚21条。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双随机抽查。采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方法,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10次,检查结果全部在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

  积极开展信用审查,做好信用信息采集。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庆阳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要求,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执法相对人名录库”的基础数据,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经营生产主体资格、经营场所设施、管理制度建设、诚信守法经营情况等资料,对照《庆阳市农资信用等级评分表》,分别从基础信用、信用积累和信用流失等方面入手,进行量化打分、评定,分别评出A级2个、B级58个、C级3个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农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供稿:华池县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