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0201000/20230705104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05
标  题: 【失效】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23〕64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有 效 性: 有效

【失效】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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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已经市政府同意,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该定额是指导我市各行业开展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广泛应用于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和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等各项管水控水的量化标尺。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定额管理和节水监督检查;各取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定额,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及时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科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庆阳市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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