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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市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6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企业:

《市级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和《市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及时修订本县(区)、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加强工作衔接,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各主责单位、配合单位要对照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定责、定人、定企”,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各县(区)要坚持“三个必须”原则,参照市级清单抓紧编制本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清单,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三要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各部门对照清单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管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县(区)和部门,采取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等形式及时督促落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1. 市级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

          2. 市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日             


附件:1.市级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

                 2.市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2023年版)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发〔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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