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2 18:49:0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形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zgqingyang.gov.cn/gk/zfxxgk/xxgkndbg/2023y)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可与庆阳市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传真):0934-8633503。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庆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效能,全力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需求,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中心工作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官方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和政策文件等信息。2023年,庆阳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42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126条,政府网站公开5870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955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众查阅点、报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渠道公开150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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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助企纾困专栏,汇聚权威政策,发布活动信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发布惠企相关政策信息224条。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发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和意见征集情况反馈信息,实现重大决策事项全过程公开。认真抓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53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1件,申请数量较2022年增长129%,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6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1件(含上年度转结),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1件,占86.5%;不予公开9件,占2.4%;无法提供37件,占9.97%;不予处理2件,占0.5%;其他处理2件,占0.5%。截至2023年底已经办结37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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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庆阳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及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审查251件、主动公开98件。2023年各县(区)各部门共公开公文368件;二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庆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设,汇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对所有信息落实先审后发、发后读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增加了“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助企纾困”“养老服务政策”“就业资讯”等专栏,全年共计调整公开栏目12个;二是做好《庆阳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公开工作。全年共编辑12期,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93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加强对全市34家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38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并按季度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各县(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专区服务功能,提供政府信息便捷查询、免费取阅政府公报、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政策解读答疑、政府开放活动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开展专项检查,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调研,重点检查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线上监督,实时查看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进;二是优化考核评估。制定2023年度庆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依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调整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对全市8个(县区)和39个市政府部门进行评分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22

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4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067

行政强制

 44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019.556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1

4

 0

1

5

 0

3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3

2

 1

0 

0

 0

2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

1

 0

1

3

 0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1

 0

0 

2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61

4

1

1

5

0

3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3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没有形成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庆阳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性文件需求,向民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移动公开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民众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做好全市各类主动公开。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写字楼集中公开惠企政策,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公开促进政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决策及执行类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市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年度重点任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汇集统一的市级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入口,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栏目,推动执法类信息公开,一站式展现政民互动渠道。

三是创新政策发布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增强解读实际效果。推动建立集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策发布平台,进一步提高重要政策的知晓度,释放政策红利。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聚焦基层群众需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各类平台应有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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