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形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zgqingyang.gov.cn/gk/zfxxgk/xxgkndbg/2023y)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可与庆阳市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传真):0934-8633503。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庆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压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效能,全力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需求,依法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中心工作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官方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和政策文件等信息。2023年,庆阳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42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126条,政府网站公开5870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955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众查阅点、报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渠道公开15036条。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助企纾困专栏,汇聚权威政策,发布活动信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年共发布惠企相关政策信息224条。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发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和意见征集及情况反馈信息,实现重大决策事项全过程公开。认真抓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53篇,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1件,申请数量较2022年增长129%,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61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1件(含上年度转结),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1件,占86.5%;不予公开9件,占2.4%;无法提供37件,占9.97%;不予处理2件,占0.5%;其他处理2件,占0.5%。截至2023年底已经办结37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按照《庆阳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及发布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审查251件、主动公开98件。2023年各县(区)各部门共公开公文368件;二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庆阳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设,汇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对所有信息落实先审后发、发后读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增加了“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助企纾困”“养老服务政策”“就业资讯”等专栏,全年共计调整公开栏目12个;二是做好《庆阳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公开工作。全年共编辑12期,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93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加强对全市34家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38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并按季度通报检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各县(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专区服务功能,提供政府信息便捷查询、免费取阅政府公报、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政策解读答疑、政府开放活动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年度工作部署和过程推进。开展专项检查,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调研,重点检查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线上监督,实时查看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进;二是优化考核评估。制定2023年度庆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依据、考核对象和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调整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对全市8个(县区)和39个市政府部门进行评分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8 | 22 | 8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04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0067 | ||
行政强制 | 440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019.5562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1 | 4 | 0 | 1 | 5 | 0 | 3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3 | 2 | 1 | 0 | 0 | 0 | 2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1 | 1 | 0 | 1 | 3 | 0 | 3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 | 1 | 0 | 0 | 2 | 0 | 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361 | 4 | 1 | 1 | 5 | 0 | 37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3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没有形成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庆阳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满足企业群众政策性文件需求,向民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移动公开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民众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做好全市各类主动公开。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写字楼集中公开惠企政策,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公开促进政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决策及执行类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市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年度重点任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汇集统一的市级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入口,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栏目,推动执法类信息公开,一站式展现政民互动渠道。
三是创新政策发布解读形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增强解读实际效果。推动建立集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策发布平台,进一步提高重要政策的知晓度,释放政策红利。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聚焦基层群众需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各类平台应有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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