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庆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zgqingyang.gov.cn/gk/xxgkndbg/2020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庆阳市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传真):0934-86335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庆阳市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公开推落实、以公开推规范、以公开推服务。全年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093条,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9580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74个,解读政策258条,推送政府公报12期,通过信箱、热线、留言平台回应各类关切12360条,转办1745件。答复依申请公开187件。
(一)聚焦“五公开”,强力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将公开要求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年初制发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在拟制公文时,设立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随文一并报批。8月份,在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场督查时,针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制发公开设立专项督查议题,开展了现场查阅台账,公开文件读网复核工作,督促各基层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时整改。2020年,全市共报备政府文、电、函1986份,各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文件923份,确保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是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梳理并编制完成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及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指导乡镇(街道)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
(二)扩大群众参与,全面增进互动协同。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各级政府、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中,凡是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一律主动公开,需要解读的一律起草并发布解读材料,全年共公开各类文件923个,其中258个政策性文件已全部解读,首次实现解读率100%,并通过各级政府网“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时期,各级政府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实时对疫情情况进行权威回应,在有效平复公众情绪的同时,提供了回应关切的样本。目前通过信箱、热线、留言平台回应各类关切12360条,转办1745件。
(三)建好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一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及《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重新梳理完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逐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相关内容。根据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梳理并设立经济社会规划、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74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共公开各类行政数据5869条。根据国办及省、市相关要求对全市32个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版工作,及时梳理市级平台公开栏目并指导县(区)、市直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梳理及平台改版工作。二是积极推广政府公报等主流媒介。在积极发布纸质政府公报的基础上,同步在市级公开栏目发布电子公报12期,有效发挥了政府公报作为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法定载体,发布政令权威渠道的作用。
(四)靠实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新媒体公开作用。一是摸清底数,做到应监管尽监管。多次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清查摸底统计,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报送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316个,对所有备案账号逐个人工核对清查名称、开设主体、开设功能,依据监管指标要求严格管控。二是强化运维责任,加强监管可控性。全市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责任主体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同时按照国办及省、市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日常数据检测监管,按季度向省上汇报检测、监管及整改情况,并下发全市政务新媒体季度通报。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杜绝不良隐患。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要求已累计整顿关停2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彻底杜绝监管范围内政务新媒体出现“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现象,消除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隐患。
(五)夯实服务基础,全面提升公开能力。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重新编制更新了全市公开指南,制定了《庆阳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制度》《庆阳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流程,为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有力保障。二是持续加强依申请办理。2020年全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及相关机制,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第一时间签收、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2件,按时办结1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无延时办结案件。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及数量
2020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093条。其中:市政府及本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24条,占32.19%;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69条,占67.81%。通过政府公报公开97条,政府网站公开60499条,政务微博公开3037条,政务微信公开12365条,其他政务新媒体公开4178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众查阅点、报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渠道公开109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及类别
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政府重大督办事项、建议提案办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社会公益事业信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4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0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38 | +0 | 454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24 | +1 | 1525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494 | +0 | 9174 |
行政强制 | 1414 | +0 | 164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7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亿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34 | 16.6464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2件,按时办结1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无延时办结案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精准扶贫政策、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 | 112 | 0 | 0 | 26 | 1 | 19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94 | 0 | 0 | 21 | 1 | 14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18 | 0 | 0 | 5 | 0 | 31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48 | 112 | 0 | 0 | 26 | 1 | 18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深度不够、力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制度规范不够健全,推进公开信息化工作的标准指引不够明确。二是对群众“网上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平台过多过散,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分众化不强,新媒体获知率不高、覆盖面不广。
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既体现国家新精神,又符合庆阳实际”的要求,切实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理顺公开责任单位,明确具体牵头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依申请公开能力,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一要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统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意识和公开能力。加强宣讲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意识和公开工作本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二要以政务数据集聚共享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数据集聚共享,摸清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底数,提升各类行政数据的统一出口和归类集中管理,依法依规梳理归整集中公布,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对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发展平台,解决当前一些区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不匹配,查询不便捷,服务民众成效低的问题。三要以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化管控为核心,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对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实现信息化流程;并在各平台建立的解读专栏,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内容,细化解读要求,切实解决政策解读中“谁来解读,怎么解读的”节点问题。对于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和重大舆情,全面落实回应主体,严格回应时限,建立回应机制,使得回应关切有“操作指南”;对于需要实时掌握的舆情信息,及时发布的权威声音要建立信息化管控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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